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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07-11-26 10:48:26   作者:艺术学院   点击量:3412
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学生中的积极分子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工作中的耕耘者、学习上的佼佼者、实践中的开拓者,在广大同学中树立党组织的良好形象。结合我院学生积极分子培养的实际情况,经党支部研究并报党总支批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组织与实施
1、考核实行百分制,以60分为基础分。主要从积极分子的学习情况、社会工作、日常行为规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卫生情况、诚信情况、民意支持率等方面具体考核。每个学期末由各党支部作出考核,结果上交党总支部作为积极分子培养期间表现的最终评定。
2、 考核结果分优(80-100分)、良(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3、 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各党小组成立由本小组全体学生党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党支部及党总支对其实行监督。积极分子可对考核结果进行质疑,由党支部作出最终解释。
二、考核内容和得分
(一)专业学习与思想表现
     1. 积极分子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要遵循统一的要求,除每年的四篇思想汇报外,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二篇,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理论文章者,扣其考评分2分/次,
2. 积极分子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同学共同进步。积极分子学期考试成绩在班级15名之外的,扣考评分1分,考试成绩在班级前5名的,加考评分3分。
3. 积极分子在校内外各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文章可以酌情加分,在校报上发表一篇报道加1分/篇在校级以上刊物加2分/篇,在省市级以上加4分/篇。
(二)社会工作
1. 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同学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好有关大学生的服务工作。对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要认真负责的完成,故意拖拉、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者在排除客观原因后,视情节轻重扣其测评分1-2分。   
2. 积极分子应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组织中有突出表现的酌情加1-2分。   
3. 党员发展过程中整理自身材料不积极或态度不端正的扣1分。  
三)日常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我校学生日常上课规定,根据到课情况,无故旷课者扣考评分2分,三次以上扣5分,上课迟到早退者扣考评分1分 ,三次以上者扣2分,上课带早餐者扣考评分1分。
2、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在校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对违反校纪校规但没有被通报的,扣考评分2分,院违纪通报批评的扣考评分10分,校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15分。对更严重的违纪行为,将直接提请党支部给予延长或取消发展资格的处理。   
3. 积极参加党支部会议,有事不能按时参加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认真填写请假有关手续。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如无故不参加会议等,党支部予以扣考评分2分,迟到或早退的扣0.5分。
4.支部组织生活的出席情况,全到者得5分;迟到、早退、会前请假一次扣1分,三次以上扣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四)卫生情况
1、积极分子应该注重自身的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卫生抽查中不达标者,扣1分,积极分子自身卫生合格而其所在寝室卫生不合格的,扣0.5分,在卫生抽查中达标者加1分、优秀者加2分。   
2、积极分子应该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大扫除活动,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大扫除活动的扣1分。
(五)诚信情况
     积极分子应该注重自身的形象,带头树立大学生诚实守信的形象,对贫困生的积极分子助学贷款应及时还清贷款或说明还贷日期,凡在贷款到期不还者扣考评分2分,故意找理由推脱者扣考评分1分。有恶意欠费现象者,扣1-5分。
(六)民意测评与附加分
1、积极分子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测评得票率为90%以上者加考评分3分;在80%以上者加考评分1分;在60%以上者不加减分;在60%以下者扣考评分2分;
2、参加各类活动、理论知识竞赛等: 参与一次加考评分0.5分,获奖加考评分1-2分。 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一次加考评分2分。 通报表扬一次加考评分1分。 其他特殊贡献酌情加分。
三、附则
条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艺术学院学生党支部。
 
 
 
中共湖州师院艺术学院总支委员会
                                     200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