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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艺术设计)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领域代码: 135108)
发布时间:2018-10-10 10:51:48   作者:admin   点击量:786

      本培养方案以全国艺教指委《关于下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的通知》(艺教指委[2015]12号)为依据,切实遵循艺术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一般规律,同时反映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突出专业、以实践为主的特点。


一、培养目标

立足长三角区域经济文化发展需求,培养具有南太湖江南水乡文脉基因的环境景观设计、视觉艺术设计及设计策划与管理的艺术设计应用型骨干人才,能够胜任设计单位、院校、研究及政府等部门所需要的艺术设计实践、管理、教学、艺术设计活动策划和组织等工作,并具备自主创业的能力,为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优质设计人才保障。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2.5-3年,在校年限(含休学)最长不超过5年。如确有必要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期每次申请不得超过1年,累积不得超过2年


四、研究方向介绍

(一)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研究范围:江南特色城市环境设计;美丽乡村环境设计;智慧室内营造。

紧扣特色城市、美丽乡村建设需求,采撷江南传统园林和民居文化资源,延续乡村、社区记忆介入现当代艺术样式,践行江南水乡特色设计形态与人居环境设计。

(二)视觉艺术设计方向

研究范围:平面视觉艺术设计;新媒体交互设计;旅游文创设计。

依托浙北传统文化基因和湖州民艺优势,关注传统艺术的传承与更新,紧扣互联网+、创意产业及湖州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的需求,采撷浙江元素,彰显浙江气派

(三)设计策划与管理方向

研究范围:企业艺术设计教育、设计质量系统管理

基于中国设计体系语境,围绕浙江发展战略,着眼浙江未来社会的建设与规划,构建合理、秩序、创意的设计规划观及严密、系统、规范的设计管理方式,培育当下社会发展急需的艺术设计教育、设计策划及设计管理人才。


五、培养方式

(一)实行导师负责制及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紧密结合艺术设计实践,聘请资深艺术设计师和企业或设计公司的管理人员配合指导实践类课程,加强创作能力的培养和设计项目运营的经营管理能力培养。采取面授、自学、讨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提升设计实务和设计管理的能力。

(二)突出艺术设计专业和艺术设计行业运营的经营和管理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素质培养,采用课堂讲授、设计项目的策划与管理和设计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设计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设计项目策划运营、举办工作坊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方式,让学生有机会将艺术设计管理、艺术设计理论和艺术设计创作实践相结合,使学生的设计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在实践和理论修养两方面都得到提高。

  (三)创造艺术设计实践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学时数和学分比例。通过提高实践课程学分和双导师制,把课堂搬到实践基地,通过理论与实际的直接“对话”,提高学员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使其深入了解艺术设计行业运营的经验和管理方式,并提高设计表现的技能。不断拓展学员的设计视野、设计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课程学习和教学实践环节,按教学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五)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

(一)课程设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由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

公共课设置注重提高硕士研究生的总体素质,拓展审美视野,增强理解设计及其运营的能力。

 专业必修课设置注重提高硕士研究生专业技能水平和设计运营管理能力,加深、拓宽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提高硕士研究生的设计项目管理水平、综合艺术设计修养以及在设计创意表达和风格呈现方面的综合能力。

 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课程内容范围广泛、形式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为其个性发展提供空间。

 在学期间,专业实践环节安排在设计实践现场或实习基地进行,可采取集中与分段相结合的方式。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53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与环节学分占60%以上。具体课程学分设置如下:

 公共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不少于36学分;

 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

 课程学分计算方式:1学分大于等于16课时。

全日制艺术硕士(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适用领域

学分

周学时

总学时

开课学期


公 共 课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各专业方向

(8学分)

2

2

32

1

外语

2

2

32

1

设计心理学

2

2

32

1

设计管理学

2

2

32

2

专 业 必 修 课  

设计学原理

各专业方向

(10学分)

3

3

48

1

设计学研究方法论

3

3

48

1

跨学科整合设计与实施

4

4

64

3

建筑室内设计研究

环境景观设计方向

(8学分)

2

2

32

2

植物造景艺术研究

2

2

32

2

景观规划设计专题

2

2

32

3

室内风格及细部设计研究

2

2

32

2

CI战略研究

视觉艺术设计方向(不少于8学分)

3

3

48

2

现代包装设计与应用

3

3

48

3

文字与图形设计研究

2

2

32

2

数字影像设计与应用研究

3

3

48

2

数字插画设计应用研究

3

3

48

3

设计调查与项目策划

设计策划管理方向

(8学分)

1

1

16

2

设计的政策与法规研究

1

1

16

2

创意经济学

2

2

32

3

艺术品市场营销

2

2

32

2

文化创意产业战略管理

2

2

32

3


论文写作方法

各专业方向

(不少于6学分)


2

2

32

2

景观工程预决算专题

2

2

32

3

景观测量学

2

2

32

2

景观生态学

2

2

32

3

高级观赏植物学

2

2

32

3

水墨构成

2

2

32

3

江南水乡艺术元素构成

2

2

32

3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研究

2

2

32

3

城市公共艺术规划研究

2

2

32

3

室内光环境设计研究

2

2

32

3

服务设计

2

2

32

3

文化创意产品设计

2

2

32

2

家具模块化设计

2

2

32

3

交互界面设计

2

2

32

3

水性材料视觉探索与实践

2

2

32

3

新媒体艺术创作与表现研究

2

2

32

3

广告创意与表现策略研究

2

2

32

2

导向识别系统设计研究

2

2

32

3

版画视觉艺术

2

2

32

3

项目脚本制作

2

2

32

3

图像采集方法与制作研究

2

2

32

3

设计公司管理

2

2

32

3

媒介与艺术市场调研

2

2

32

2

设计教育研究

2

2

32

2

艺术设计专业英语

2

2

32

3

实践环节

常年实践(16学分)

各专业方向

(18学分)

16



1-5

学术活动(2学分)

2



1-5

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指导

各专业方向

(3学分)

3



4-6

注:①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适当补修有关课程。补修课程学分不计入学位要求学分。

   ②常年实践展示:第一学年提交毕业设计课题方案,并举办课程作业汇报展;第二学年举办课程作业及毕业设计方案中期作品展。

③毕业实践展示:原则上每位学生独立完成一个完整系列的,具有原创性与研究性的设计项目。包括主干设计作品10件以上;编辑印制作品集1本(数码精印装订成册,包括课程作业、方案文本、调研资料、专业信息、图像收集、相关经典作品、参考文献摘要与目录、草图、制作过程力求、相关文字、完成作品等)。

   ④学位论文要求:需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内容对毕业设计及相关实践进行的理论思考与尝试阐释,要求主题突出,论点鲜明并有个人创见,论据充分并有较大信息量,结构严谨清晰,文字畅达,有一定数量的插图与图表,符合学术规范,字数0.5万以上。


(二)个人学习计划

  通过师生互选确定导师后,每位硕士生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后六周内,制订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培养计划应包括硕士研究生培养主要进程、毕业创作的大致方向、选课及必读文献等。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组长审定后,报系、所、院和研究生处备案。培养计划一经制定,应依照执行。

(三)学术活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至少4次本学科的前沿讲座或学术报告,考核由学术活动考勤和导师考核两部分组成。导师考核主要评阅研究生的评论报告,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

(四)常年实践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分别于2、4、6学期完成两次个人作品展和一次毕业设计作品展,应符合选题内容,要求提交一定数量的原创艺术设计作品,体现出设计理念、过程和一定的工作量,最终由导师评定。其中个人作品展的作品创作要求在校外实践实习基地完成,每次不低于160学时。


七、必修环节

(一)开题和文献阅读

   1.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应在广泛阅读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专题文献阅读。文献阅读报告合格后,才能进行开题报告答辩,内容须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必须认真阅读“必读书目”所规定的书籍,并做好笔记;导师必须定期检查硕士生的阅读笔记,并根据其笔记,评定成绩。

   3.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阅读的中外文资料应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10篇。要求最终的文献阅读报告不少于1万汉字,完成后交导师审阅。

其中必读书目

参考书目

编(著)者

出版社(版次)

《设计发展史》

[英]贡布里希著,范景中译

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1998年

《西方艺术批评史》

[意]文杜里著,迟轲译

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

《世界现代设计史》

王受之著

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

《中国艺术批评史》

凌继尧主编

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1年

《观看之道》

(英)约翰・伯格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版

《视觉文化读本》

罗岗、顾铮主编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版

注:硕士生分方向阅读书目,不列入,由导师另行指定。

(二)中期考核

第五学期完成中期考核,根据其课程学习的学分是否满足培养方案要求、开题报告是否完成及是否具有培养前途,决定是否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八、毕业考核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要求。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专业水平的评价依据。专业能力展示体现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申请人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阐述能力。专业能力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均公开进行,可以是专业能力展示达到合格水平后再进行论文答辩,亦可同时进行。

(一)专业能力展示

专业能力展示是毕业考核的重要方面,因此各专业方向在质和量上均须提出具体要求。

艺术设计实践类:应符合选题内容,要求提交一定数量的原创艺术设计作品,体现出设计理念、过程和一定的工作量。其他研究方向的专业能力展示均应根据专业特点,依据上述要求,完成一定工作量或时长的实践过程的专门展示。

(二)学位论文和设计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全部学位课程考试,修满规定学分后,进入毕业设计创作和学位论文撰写阶段。毕业设计和学位论文根据研究方向的要求,由专职导师和兼职导师共同指导完成。

1.开题报告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毕业设计和学位论文选题,认真查阅文献,搜集资料,并在第三学期完成毕业设计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并通过院(所)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报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2.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的专门展示。选题应体现本专业学科前沿动态,具有较好的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能够体现出较高的文化素养、专业设计水准和较强的综合性专业实践能力。

3.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毕业设计作品创作所进行的理论思考和全面阐释。学位论文的撰写,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具有原创性与现实指导意义。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本论、结论)字数不少于0.5万。

4.毕业答辩

毕业设计作品和学位论文,经专家评阅合格后进入答辩环节。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本领域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位专家来自校外实践基地。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毕业设计与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授予单位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艺术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