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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级硕士研究生优质生源奖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10 14:09:14   作者:admin   点击量:182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生源结构,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吸引更多优秀考生报考我校2019级硕士研究生,结合学校实际,特设立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具体规定如下

一、奖励范围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一)推免生

1.经考核接收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本科相关学科)的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50000元。

2.经考核接收的其他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10000元。

(二)统招生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本科相关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10000元。

2. 湖州师范学院和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6000元(含《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17〕58号文件中规定的考研一等奖学金)。

3.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3000元。

(三)调剂生

全日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调剂录取至我校,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5000元。

三、工作程序

(一)符合条件并完成学籍注册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申请表》,连同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报所在二级学院。

(二)研究生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相关奖励。

四、其它规定

(一)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各学科生源具体情况,可以参照本方案制定更有利于吸引本单位相关学科优秀生源的奖励办法

(二)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因入学考试违规违纪被取消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荣誉称号并追回奖金。

(三)获得奖励研究生因个人原因退学者,奖励经费全部退回学校。

(四)本办法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以《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为准。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