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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4 16:29:40   作者:admin   点击量:263

各学院、附属医院: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管理基本文件之一,是研究生教学管理、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为实现研究生个性化培养,现将2019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对象

2019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含2019级国际研究生)

二、制定时间

即日起至20191130

三、制定依据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严格按照研究生所在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制定。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见《2019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汇编》。

四、制定程序

    1. 拟定个人培养计划。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请研究生务必与导师商讨,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课程学习计划,初步拟定科研计划和实践计划,请勿自行制定。

2. 审定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下载并填写《培养手册》(附件)中第二部分“个人培养计划”交导师审核,导师审核同意后签字确认。导师确认后,由各班长整理后统一交学院审核。

3. 研究生处备案。个人培养计划用A4纸打印,一式2份,研究生、学院各存一份,电子稿于123日前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备案(yqchen@zjhu.edu.cn)。

五、相关规定

1. 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总学分需达到相应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

2.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严格执行,无特殊原因,不得变动。

 

附件: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专业学位型)培养手册(WPS版本).pdf


研究生处

20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