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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7 16:14:42   作者:admin   点击量:137

各二级学院:

教材是人才培养的载体。为推动学校教材建设工作,提升教材建设水平,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2019年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六卓越一拔尖培养计划2.0,围绕我校应用型建设、四新科(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产教融合等重点工作,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明体达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体现学科、专业、课程、教材一体化建设思路,打造一批高质量、能产生一定影响力、突显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的精品教材。

    二、建设类别和数量

1.立项类别分新编教材、修订教材二类。

新编教材: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实现出版。

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实现再版。

2.建设数量

2019年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采取学校下指标、学院限额申报、教务处形式审查后立项发文、学院组织实施建设、学院自查、学校统一检查验收的模式进行。各学院结合二级学院课程与教材建设计划(2018-2020),按照指标数做好统筹安排。项目各学院指标分配见附件1。

三、建设范围

1.重点支持新形态教材、校企合作教材、基础教育教材的建设。

2.重点支持面向“明体达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积极吸收、引入学科前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与行业企业合作,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教材。

3.重点支持有各级各类学科、专业平台(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优势专业、特色专业),或有省级课程、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等支撑的教材。

4.重点支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并能填补空白的教材。

四、经费支持

1.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学校不单独划拨建设经费,由学院自筹经费进行资助。有各级各类专业建设项目(国家和省一流专业、国家“卓越计划”、省优势特色专业、市重点专业)的学院,建议从专业建设项目中出资。

2.教材公开出版后,学校将给予一定工作量补助,并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给予相应奖励。

    五、申报要求

1.教材要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与党的教育方针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教材充分反映当代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最新成果,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改革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应与时俱进、紧跟科技进步、反映区域特色与学校特点。

3.教材能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充分吸收本学科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科学系统地归纳本学科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反映区域和学校特点。

4.教材富有特色,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广泛好评,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5.教材编写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配合恰当;计量单位,符合标准;装帧设计大方美观,与教材内容相辅相成;印刷质量好,墨色均匀,校对差错率低。

6.教材呈现形式多样,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教材更加生活化、情景化、动态化、形象化;积极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教辅资料,以及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工作过程模拟软件、通用主题素材库以及名师名课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具备动态、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库。

7.申报教材须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8.教材主编应具有高级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出国一年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教材编写人员总体结构合理、实力较强。教材编写人员应能按照规划完成教材的编写任务,恪守学术道德,所编写教材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六、项目管理

1. 为确保重点建设教材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学校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工作,一般在每年的下半年进行;要求二级学院每年上半年进行中期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以报告的形式报送教务处备案。项目的中期检查通过率、结题率与学院教学线年度考核挂钩。

2.结题标准:教材公开出版。

七、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一式1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一式1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1套。

(二)新编教材

1.《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一式1份。

2.编写大纲及样章二章,1式1份。

请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填写《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盖公章),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于9月13日前交至艺术学院教学办孙云(电话:662503,地址:15-301),同时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02682@zj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