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湖师院发〔2018〕43号)、《艺术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精神,以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开题评审小组论文开题评审答辩情况,现对以下研究生安排重新二次答辩。
组别 | 开题研究生 | 开题评审小组 | 时间 | 地点 |
1 | 刘鑫、张尼燕 | 陈炜(组长)、王丽晖(副组长)、徐跃东、张建国、郭燕沫 | 2021年1月9日上午10:00 | 艺术学院 15-203 |
2 | BATKHAND BOLORERDENE、DJINADOU MOUCHARAF ADE-OYE、 QUARCOO REBECCA、KWAYE TCHEUFFA FLORENT、 ERDENEBAT AMARSANAA、 AZAD ABDUS SAMAD、 OTGONBAATAR AZJARGAL、 ARABJONOV RAKHMATULLA、NYANDA NEEMA PETER、AKTER KHADIZA、 ASIEDU RAPHAEL OBENG
| 刘方(组长)、常凌翀、郭公民、王莉 | 2021年1月18日下午14:00(暂定) | 艺术学院 15-203 |
二次答辩具体实施细则参照《艺术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开题报告、不参加开题答辩或申请延期开题均视为放弃当次开题机会。
艺术学院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