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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召开《设计学类(大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论证会
发布时间:2021-05-27 15:57:54   作者:   点击量:99

5月27日下午,艺术学院在16-310召开了《设计学类(大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论证会。环境设计专业负责人刘佳妮、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负责人陈茂流、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负责人孙梦婕、产品设计专业负责人张禄及教学与科研办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讨论会,会议由教学副院长鲁立主持。



会上,鲁立副院长与各专业负责人对《设计学类(大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中的基本原则、专业分流模式、专业分流依据与流程、专业分流考核方案等各项条款逐条进行了讨论,对条款中疑议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形成最终修改意见。

据悉,该办法将在设计学类(大类)专业2021级新生中实施,是我院多年来“三创牵引,五位一体”艺术类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又一成果,构建了设计类专业分流的最新模式。设计学类各专业将在此基础上进行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