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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2 13:43:17   作者:   点击量:160

各位老师: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实验项目安全、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湖师院校办发〔2021〕4 号等文件要求,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风险评估对象

所有依托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平台开展的教学科研活动,包括:

1.课程教学实验、毕业论文、课程设计、实践课程、创新创业类项目等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实验教学活动;

2.在研纵向、横向科研项目。

二、安全风险评估内容

涉及仪器设备使用、化学品使用、科研伦理、生物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其它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

三、安全风险评估要求与流程

1. 实验教学活动风险评估要求与流程。各学院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承担课程教师对各门课程教学实验集中开展评估,课程教学实验内容更新后,须重新评估;学位(毕业)论文、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等项目制的实验教学活动,学院组织项目指导老师集中评估,一项目一评估。承担课程教师(或项目指导教师)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实验教学活动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1),经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评估、学院审核,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实验室管理处审批。

2. 科研项目风险评估要求与流程。教师依托实验平台开展的纵向、横向科研项目,须填写《湖州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2),经二级单位(学院、研究机构、直属单位)组织专家评估、学院审核,报科技处和实验室管理处审批。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组建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负责本科教学、科研与实验室、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及科研机构相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提出方案,具体落实,建立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切实把控安全风险源头。

2.科学评价。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发动,成立风险评估专家组,对实验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深入查找每个项目的安全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建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五、材料报送

1.报送要求。请各位老师于3月25日下午15:00前,将评估表(一式二份)经教研室负责人签字后交至16-309沈亚倩处。电子稿统一发至邮箱02531@zjhu.edu.cn,命名方式为“教师姓名+风险评估类别”。

2.联系方式:

序号

部门

联系人

地点

电话

1

实验室管理处

孙巧云

明达楼219

1999/668366

2

研究生院

颜兆丽

明达楼312

6061/663312

3

教务处

方浩翰

明达楼212

1133/696642

4

科技处

牛  犇 

明达楼322 

1373/668546 

 


附件下载:

附件1 湖州师范学院实验教学活动安全风险评估表.docx

附件2 湖州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风险评估表.docx

 

      艺术学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