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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7 10:14:15   作者:   点击量:239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医科“四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双一流”建设,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项目选题范围

参照教育部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新农科等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3,新医科教育部暂无指南,请参考其他类别)。

三、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近年来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在线教学、“双一流”建设、课程思政、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新农科等“四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鼓励跨学院(部门)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注重目标、内容、路径、方法创新。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四、项目负责人与成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在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或附属医院、附属中小学教师。

2.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教改项目,同时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1个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教改项目;项目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教改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报;承担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不合格者,三年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项目,须在《申报书》(附件1)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题。

五、项目过程管理

1.项目立项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研究时间,须由项目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2.学校对获准立项的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加强研究过程的管理与督促,项目所在部门应创造条件,为研究项目提供便利与支持,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3.项目按研究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组需提供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等材料,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4. 项目采用结题认定制,未结项项目不能认定为校级教改项目,不能作为聘期考核和职称评审的教改支撑项目。

六、项目经费管理

1.教务处划拨一定金额的建设经费。建议有各级各类专业建设项目(国家和省一流专业、国家“卓越计划”、省优势特色专业、市重点专业)、教学名师工作室的学院,从相关项目予以配套。

2.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图书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调研差旅费、论文版面费、著作出版费、印刷费、会议费和咨询费等。

3. 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财务制度,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不能涉及保密内容。

2.申报书填报内容真实,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问题。

3.获准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将作为推荐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的候选项目。

八、申报材料及具体时间要求

1.申请人应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四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以及《2022年湖州师范学院“四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2)。

2.请各位老师在2022年9月7日前将附件12电子版发送到03024@zjhu.edu.cn 或吴悦灵的浙政钉。

人:吴悦灵

联系电话:2321967

联系邮箱:03024@zjhu.edu.cn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四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2.2022年湖州师范学院“四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湖州师范学院“四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参照教育部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等项目选题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