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  帮困助学

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预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9 12:00:00   作者:卢扬帆   点击量:325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资助对象(上一学年认定的),申请的基本条件详见《湖州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2160号)。国家励志奖学金对申请学生的体测成绩不作要求成绩排名需在班级前50%(含50%)若其他表现特别优秀,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本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和外设类奖学金不可兼评。

二、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暂未下发,后续通知

三、奖励标准:5000元/人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学生填写《附件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将相关支撑材料放进对应文件夹,文件以“班级-学号-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命名。申请学生请于10月13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邮箱1787154187@qq.com,负责学生干部:虞馨雅,联系电话:19857293626。(所有上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表格和规定的内容、要求填写,不符合规范的,将退回重新报送。

(二)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初选名单公示5日,初审通过学生填写《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初审结束后下发),学院签署意见。

(三)完成线上申请(PC端流程,手机端暂不可申请)

    骤:

    湖州师范学院官网——智慧校园——登录——业务直通车——学工系统——奖惩服务——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填写申请表——班主任审核——辅导员审核

填写要求:

1.成绩排名统一填“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填数字)

2.班级人数和综测人数一致

3.家庭地址:填写精确到门牌号

4.评奖评优:奖励名称填写全称、奖励部门以证书落款部门为准、获奖日期以证书为准(若证书精确到月,日可随机),必须提供作证材料,否则无效。

5.学生干部:任职开始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交接工作日为准。

6.学科竞赛:竞赛名称填写全称,获奖等级以具体获奖证书为准,获奖日期以证书为准(若证书精确到月,日可随机),必须提供作证材料,否则无效。

7.学生科研:要求同上。

8.英语等级:填写“三级/四级/六级”,获得日期已公布日期为准,成绩填写数字,如“530”,必须提供作证材料,否则无效。

9.计算机等级:要求同上。

材料上交模板.rar

               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