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在校生中的资助对象。
申请的基本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本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生活俭朴。
二、名额分配
学院 | 国家助学金一档 | 国家助学金二档 | ||||
本科 | 专科 | 预科 | 本科 | 专科 | 预科 | |
艺术学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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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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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依托“学工系统”平台完成。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在网上如实填写,系统中由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学校依次审核。
操作流程:湖州师范学院官网——智慧校园——登录——业务直通车——学工系统——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一档/二档(本学年认定为A类的学生一般申请一档助学金,认定为B类的同学一般申请二档助学金,注意:2021年底省下发的310号文件明确:退役学生拿退役士兵助学金,不重复申请此次的普通类的国家助学金。)
四、申请要求
(一)各资助对象请于10月28日17:00前完成线上申请并提醒班主任、年级辅导员进行线上审核。
(二)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小组研究确定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定名单及资助档次后,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三)公示期结束后将从学工系统中导出《国家助学金初审获助学生的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需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