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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评审(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1 14:55:58   作者:卢扬帆   点击量:85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创新创业教育文件精神,培养学生具有“创意、创造、创业”三种创新能力,调动我大学生开展科研训练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努力造就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创新创业型人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我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评审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每位同学只能申报负责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立项原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并独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位。

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重点资助以A类学科竞赛为产出的项目和思路新颖、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项目立项实行限额推荐制度,采取学院自主立项与学校审查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23年全校计划立项项目共计370项,艺术学院计划立项24项,学院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

今年实行院校省国四级项目管理制度,请各指导老师保证项目的质量,50%的项目直接录入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预计评审省级项目120项(教师不享受对应奖励),国家级项目60项(具体另行通知)

排序在50%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湖州师范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只限被本校录取研究生的大四学生)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其余年级的学生可以参加项目研究,但不得作为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同一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国家级项目不能超过2项。

三、申报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立项程序

1.课题申报负责人确定研究课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一式三份)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2.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见附件2),形成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排序)。

3.学院将拟立项项目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4.学院评审推荐的基础上,教务处进行审核后确定立项项目。

5.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校级项目排序进行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具体另行通知),请评审排名在前50%的校级项目做好国家级项目申报书填写的准备(省平台填写)。

四、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4月712:00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学研部邮箱1252291627@qq.com,学研部负责人孙宇,电话:13646144286。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16-306卢老师处,联系电话0572-2321262

五、经费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由学校给予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费、实验材料费、调研费、版面费、会议费等必要开支。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六、其它

请各指导老师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和内容撰写,并加强检查督促,切实提高学生科技制作和科学研究的水平。


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评审(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的通知(学院通知).docx

附件1_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推荐限额表.doc

附件2:评审内容.xlsx

附件3:项目用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