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培养人的基地和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的载体之一。为创造安全、文明、友爱的宿舍环境,培养大学生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和集体精神,发挥学生宿舍育人的特殊功能,努力把宿舍建设成为学生的精神家园,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请各班认真遵照执行。
一、建设标准
(一)卫生内务要求
1.寝室内具有健全的卫生、内务、物品摆放制度并粘贴在显眼位置,包括寝室成员名单及值日生轮流表;
2.寝室内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渍、果皮纸屑等;垃圾分类并及时清理;
3.床铺整齐、干净,被子叠放统一、床单平整;
4.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椅、书架物品、洗漱用具、鞋子统一摆放、卫生器具摆放整齐;寝室门、窗、墙壁干净,无污渍、灰网等;窗台上无灰,玻璃、灯具明亮;
5.寝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带有卫生间的寝室卫生间干净、清洁、无异味)。
(二)纪律秩序管理
1.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实行寝室网格管理制,由各寝室长担任四级网格员,各班级生活委员担任三级网格员,学院公寓部干事担任二级网格员,各年级辅导员担任一级网格员;
2.网格工作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层层压实、责任到人,高效畅通”,学院、班级要需级建立相应网格员群,确保学校指令快速高效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应急响应后,班级在20分钟内完成所有学生精准信息上报学院学工办;
3.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认真开展遵纪守法和防火、防盗教育,及时上报突发情况;
4.不得出现晚归、夜不归宿等现象(如特殊情况须向班主任和辅导员请假);不得留宿他人、私自换寝;
5.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出现违章电器(包括养生壶、小电锅、电饭锅等);只能使用寝室内已有的插座电源,不得私拉乱拉电线(包括插线板等)、网线;
6.在寝室严禁赌博、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聚众喧哗,进行迷信和宗教活动;
7.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寓;不得在寝室内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蚊香、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等;发现火警时,应及时采取报警、灭火等有效措施;
8.不得在寝室内饲养小动物。
(三)寝室文化建设
1.对寝室进行美化建设,突显专业特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布置合理、新颖,营造舒适、整洁的寝室生活环境;
2.寝室内应团结互助、友善相处、文明用语、文明行为、遵纪守法,营造温馨、和谐的寝室环境;
3.培养寝室成员的优良学风,探讨学业问题并互帮互助;无迟到早退、无故旷课、教室内吃早饭等不良学风现象,积极营造寝室学习氛围;
4.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考编考研;提升政治素养,积极入团入党,争做优秀青年。
二、奖惩办法
(一)每月根据学校后勤检查及学院公寓部卫生检查结果,按照所有寝室10%的比例评出优秀寝室给予通报表扬并授予“优秀寝室”流动称号;
(二)学期末依据获得“优秀寝室称号”次数排名评出寝室文化建设一等奖(占所有寝室的3%),二等奖(占所有寝室的4%),三等奖(占所有寝室的5%),进行表彰及相应物质奖励;
(三)学期末根据各寝室文化建设成果,评选学院优秀寝室长荣誉称号(占所有寝室长人数的10%);
(四)对于寝室卫生、纪律、风气较差的寝室,进行教育仍不改进的将给予全院性通报批评,并影响寝室所有成员评奖评优、入团入党等。
艺术学院学工办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