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  帮困助学

艺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十佳“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11:28:43   作者:   点击量:88

为进一步拓展我校资助育人阵地、丰富资助育人实践,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强奋发之心、感恩回报之情、为国奉献之志,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校十佳“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412  学院推荐,材料报送阶段

414--420日  学校评审阶段

召开现场评审会(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推荐对象

参加勤工助学的本专科生原则上以大三、大四为主

三、推荐数量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推荐1-2名同学参加校级评审

四、基本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3)积极服务同学,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在经济上积极追求独立,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符合以下条件的同学优先考虑: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等奖学金荣誉者;曾获得校级或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者;在各类文体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研中获奖者;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

五、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勤工助学之星”主要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心得感悟、在其他方面的突出成绩等,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展现不畏困难、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被推荐资格。

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请各班级做好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于4月12日前将电子材料发至学院评审邮箱2683059770@qq.com(联系学生干部:吴佳慧 电话:15167180080)。

学校将评选出2023年十佳“勤工助学之星”,颁发证书及奖品。最终挑选3名学生报省里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