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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7 17:11:03   作者:   点击量:74

各位老师: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激励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表彰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导师,决定开展学校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和对象

参评人员为在岗的校内教师包括附属医院,且在校已完整指导过一届以上研究生的导师。

、评选名额

学校共评选若干名优秀研究生导师各培养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高于本单位校内导师数5%

、评选条件

依照《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湖师院党发〔2023(附件1)。

、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此次评审工作采用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个人申请。55日前符合条件的导师填报《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推荐512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学校下达的推荐人数确定推荐人选,并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最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申请表》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3组织评审。学校成立校级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提交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优秀研究生导师名单

4审定公布。评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发文公布

、表彰奖励

对获得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称号者,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学校、学院为优秀导师组织经验交流会、宣讲会,推广其先进的育人模式、指导方式、实践育人方法,营造良好的导学氛围,树立导师和导师团队典范,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校风。

若上级部门设立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优秀导师表彰或奖励活动,将优先从学校“优秀研究生导师”获得者中推荐。

六、其他

      请于5月5日下班前将《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纸质稿和相应的支撑材料交至16-309办公室,电子稿1份发送至校内邮箱02986@zjhu.edu.cn

联系人:张晓丽,联系电话:0572-2321399。

 

 

 

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2023427

 

 

 

附件:点此下载.rar

1《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湖师院党发〔2023号)

2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

3、优秀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汇总表

4、现有导师名单及推荐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