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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3:59:03   作者:   点击量:325

各位老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55号)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6项。

各学院限报3项

二、建设要求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实施。

学校将于立项后适时开展抽查和经验交流宣传

三、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老师于6月6日(周二)前将申报材料:《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附件1)(电子稿、纸质版一式三份)、《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仅电子稿)提交至艺术学院教学办15-301室,电子稿发送至梁蓉浙政钉。


联系人:梁蓉,电话:2321263

 

艺术学院教学办

2023年5月26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