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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级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1 10:49:31   作者:   点击量:631

各位导师、2022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印发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规定》(附件1)和《艺术专业学位(艺术设计领域)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的规定》(附件2)文件要求,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除修满学位课程中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规定的学分外,还须修满实践环节的13学分,其中校外专业实习环节占4学分,时间要求不低于640学时。学生须在本专业范畴内,根据自身专业发展和就业需求,选择在校外导师工作站、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的设计企划部等校外专业实践基地或其他相关专业单位开展实践。2022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工作以导师安排为主导,同时也接受学生自主实践申请。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外实践地点:地点不限,以导师安排为主。

二、实践单位性质:必须是与设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学校)。

三、实践岗位性质:必须与设计类相关(不含教师)。

四、校外实践导师:校外实践导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对应或相近行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技术(或管理)岗位职务,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能够胜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工作(具体资质由学院审核)。

五、流程要求:

1.材料提交:校内导师与研究生沟通后确定实践单位和实践导师,并提供以下材料:(1)《湖州师范学院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2)实践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实践导师学历、学位、职称、成果等复印件。以上材料以PDF格式打包发到邮箱02986@zjhu.edu.cn。截止时间:2024年2月25日。

2.资质审核:学院对校内导师提供的实践单位和实践导师材料进行资质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校内导师。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

3.学生申请:按照学院审核结果,实践单位和实践导师审核通过的导师名下研究生提交(1)《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申请表》(附件4);(2)湖州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附件5);(3)湖州师范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四方协议书(附件6);(4)湖州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附件7);以上材料签字盖章后送到16-309办公室;审核未通过的由校内导师和学位点共同协调安排。截止时间:2024年3月10日。

4.学生实习:研究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可正式进入专业实践环节。实习时间不少于4个月,在专业实践期间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服从导师和所在单位相关人员的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完成预定的专业实践任务,顺利通过专业实践考核并获得学分。

六、其他事项

1.2022级专业实践过程中注意事项和材料提交要求详见《艺术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要求》(附件8)

2.如学生申请自主联系实践单位和导师的,经校内导师审核同意后按照以上流程由学生自己提交材料。

联系人:张晓丽,联系方式:0572-2321399,邮箱:02986@zjhu.edu.cn。

                               

                                   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8.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