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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10:08:14   作者:   点击量:11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四家单位联合主办,是增强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培育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和创新创业人才的一项计划。

二、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鼓励申报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三、申报流程

1.学院评审和公示。申报学院组织学生自主申报,按照差额评审,形成项目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2.学校复审和公示。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两轮复审,最终依据复审结果和省级立项分配名额,择优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四、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须指定一名低年级学生为第二负责人。

2.每名学生最多参加两个项目。若参加同年度的新苗项目,1人最多同时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和另一个项目的成员,或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成员;若连续2年参加新苗项目,1人不可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负责人。未结题新苗项目负责人不可重复申报新苗项目。鼓励专业年级交叉融合。

3.每个项目可自行确定或由学院指派1-3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原则上每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2个项目,每位指导教师同期限指导一项作品。如项目立项后无法顺利结题,将取消指导老师下一年申报资格。

4.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2024届毕业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

5.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6.报名参加2024年湖州师范学院“明达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且已有专利、软著、论文等部分成果的项目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获得立项推荐。

7.为加强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科研成果转化,获十八届“挑战杯”竞赛国奖的单位可直推1个项目为省级项目,该项目原则上至少有1篇论文、1项专利或1项软著(已发表或见刊)作为前期基础,且需同步参加“湖州师范学院第十届“明达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已获往届“挑战杯”竞赛国赛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8.2022年度项目未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申请延期结题或不结题的学院酌情减少或取消立项项目名额。

五、结题条件

发表论文2篇(论文复印件及录用函复印件),或发表论文1篇并完成以下成果中的1项:

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省级及以上“挑战杯”竞赛获奖证书,实物或软件图片,成果应用、推广或投产的证明函,权威检测报告,创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六、申报材料

1.请以“学院名称+项目名称”规范命名,上交2024年度项目申报文本Word版本、PDF盖章版本(详见附件1-3)及申报表Excel版本(附件4);

2.请于202434日前将所有附件材料统一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2035283331@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至16-306陈祎老师处。

 

联系人:陈  祎  老师(2321262)

倪幸子 学生 (13516970532)

 

附件:

1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 创新项目申报书

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4.202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zip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