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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0 10:00:11   作者:   点击量:88

 根据湖州市教育局和吴兴区教育局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现将我校研究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网上申报

 422日至65,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

 特别提示:

 1. 网报上传的照片格式要求:采用一寸证件照格式(背景色为白色,正面免冠;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上传照片即为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切勿失真)。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手机自拍照,不得使用照片翻拍或扫描。

 2.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不需要现场确认,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3.申报学科:要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学科(专业)一致。

 4.确认点:选择“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5.教师资格证书将于7月下旬以邮政快递方式寄送,须申请人本人签收,请申请人务必在网报系统中准确填写毕业后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三、材料递交

 (一)电子材料

 1.电子材料提交。42265申请人网报成功后,按下列电子材料清单要求把相关材料原件全部扫描在一个文档(PDF格式并发送至邮箱02986@zjhu.edu.cn,文件命名为“申请人班级+学号+姓名+联系方式”(如:20190211+2019021101+张三+15101234567

 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a.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b.《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c.《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不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的申请人提供);

 d.《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e.本科学历证书扫描件;

 f.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提供)。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电子材料审核:613日之前,二级学院研究生教学相关负责老师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通过电话等形式告知。

 (二)纸质材料

 1. 纸质材料包括:

 体检表(贴网报一致一寸白底彩照)交体检医院;一寸白底彩照1张(网报一致,背面写上学号、姓名、资格种类及网申编号)交艺术学院16-309张老师。

 2. 6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照片一份交至研究生院。

 四、体检安排

 体检暂定611-14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单下载见附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下载附件1,其他申请种类下载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湖州市和吴兴区教育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详见链接。

 湖州市教育局:http://huedu.huzhou.gov.cn/art/2024/4/7/art_1229210603_58963073.html

吴兴区教育局:https://mp.weixin.qq.com/s/uh_EGR0xqcy8iZs7C-FtiQ

 2.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咨询:

研究生院联系人,颜兆丽,0572-2326061

艺术学院联系人,张晓丽,0572-2321399;

湖州市教育局联系人,潘老师,0572-2398588

吴兴区教育局联系人,潘老师,0572-2070552


附件:

附件1: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附件2: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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