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艺术学院音乐系毕业音乐会和毕业论文改革工作全面展开。
今年上半年,在美术系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改革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学院决定在音乐系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两个专业全面推开改革工作。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将毕业音乐会与毕业论文结合起来;严格毕业音乐会的质量要求、完善毕业音乐会的评价机制,让所有学生参与相当数量的毕业音乐会演出任务,改变过去将毕业音乐会办成毕业晚会的错误倾向,使演出更加专业、精准;结合音乐会的创作、演出开展毕业论文写作工作,在学生实践真实感受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和阐述,使论文更加贴合实际,也从根本上杜绝了可能出现的抄袭等学术违规现象。
上半年以来,音乐系三次组织研讨活动,专门针对这项改革工作深入探讨,制定出《音乐系毕业音乐会、音乐会报告指导性意见》,并在汲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毕业音乐会报告的文本格式进行完善。目前,所有准备工作都已完备,进入实施阶段。
4月,艺术学院召开音乐系07级毕业生毕业音乐会改革工作研讨会。艺术学院正处级调研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飞龙、艺术学院副院长汪洋和音乐系主任张志海、副主任陈捷等以及各教研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即将展开的音乐系毕业音乐会、毕业报告改革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确定了改革的基本模式。会议就如何坚决贯彻毕业论文改革工作,走出音乐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径达成了一致的认识。
9月19日上午,艺术学院音乐系召开毕业音乐会改革研讨和工作会议。艺术学院正处级调研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飞龙、艺术学院副院长汪洋和音乐系主任张志海、副主任陈捷等以及各教研室主任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主要讨论确定了音乐会报告任务书的主要要求和毕业音乐会现场成绩评定小组的名单。会后,音乐系出台了本次毕业音乐会改革工作的相关细则和整套参考模板。
此次音乐系毕业论文改革是加强我院音乐学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在音乐学专业特色人才培养质量上又迈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