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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加强教学督导工作 完善考核指标体系
发布时间:2011-09-09 15:10:48   作者:本网站   点击量:912

9月8日下午,艺术学院召开学期教学工作会议,对新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进行了重点布置和安排。会议由教学副院长汪洋主持,艺术学院院长钟安、院级教学督导、各系及教研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教学副院长汪洋对已通过的《艺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了回顾,指出,艺术学院专业跨度大,教学科目众多,教学进程独立分散,考核指标体系设定有一定难度,既要方便教学,又要接受考核,还要具有量化的科学性、合理性。因此,强化教学督导工作是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对日常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我院教师的授课水平,艺术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决定从本学期起正式实施《艺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艺术学院日常教学常规检查实施细则》,由原先的学年考核改为年度考核,不断强化学生、教学督导、各系及教研室主任在教学检查和教学考核中的主体地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院领导要求督导工作要加强计划性,对督导听课提前做出全面安排,使听课、评课、教学检查等各个环节紧紧相扣;同时要兼顾学科发展特殊性,制定出适合本学科考评的具体方法。

会后,经过分组讨论,教学督导、各系及教研室主任对考核时间和具体办法形成了初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