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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 17:03:04   作者:本网站   点击量:7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创新创业教育文件精神,培养学生具有“创意、创造、创业”三种创新能力,调动我院大学生开展科研训练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努力造就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现决定开展我校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每位同学只能申报负责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毕业年级学生不得申报。

二、立项原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并独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位,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3项。

    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项目立项实行限额推荐制度,采取学院自主立项与学校审查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共10个名额(重点项目立项数不超过总数25%)。

三、立项程序

    1.课题申报负责人确定研究课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科研项目申报书》/《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科研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档(一式三份)41号前交到16#306黄建老师处,电子稿同时发至邮箱1440959838@qq.com,且注明邮件主题 “xx学生科研项目”字样。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签署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在评审的基础上进行排序,公示后公布。

四、经费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由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各二级学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费配套和分配。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费、实验材料费、调研费、版面费、会议费等必要开支。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科研项目申报书

      http://ysxy.zjhu.edu.cn/artweb/downdetail.asp?id=3143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