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14年人才引进政策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19号)的有关规定,对引进人才进行聘期第一阶段考核,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年到我校工作的博士及以上人才,具体名单通知到相关学院/部门。
二、考核内容
根据进校时签订的人才引进合同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聘期第一个四年工作目标,即聘期第一阶段考核指标。
三、考核程序
1.引进人才本人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工作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
2.所在学院/部门组织学术分委员会或专家进行评议,提出明确考核意见,并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报送校人事处;
3.经校职能部门审核后,由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照引进合同、目标责任书及《考核表》,提出考核结果建议,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公示3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严肃认真、合理公正做好此次考核工作的各个环节。
2.参加考核的引进人才要如实填写《考核表》,确保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本人引进合同及目标责任书复印件1份;
2.考核表2份及相应支撑材料1份。支撑材料原件交由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相符”,装订成册后由学院加盖公章;
3.请各单位于2018年11月1日将上述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人事处(明达楼427办公室),电子版考核表以“2014年引进人才聘期考核+所在学院”为邮件主题,发送至zhangju@zjhu.edu.cn。
联系人:张菊 , 联系电话:2321039。
附件:
引进人才中期考核下载.doc
人事处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