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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含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3 17:27:56   作者:admin   点击量:11


    各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创新创业教育文件精神,培养学生具有“创意、创造、创业”三种创新能力,调动我院大学生开展科研训练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努力造就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现决定开展我院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及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每位同学只能申报负责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毕业年级学生不得申报。 

二、立项原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含实验室开放项目)是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并独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位,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3项。 

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重点资助以A类学科竞赛为产出的项目和思路新颖、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项目立项实行限额推荐制度,采取学院自主立项与学校审查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19年全校项目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立项的重点项目今后可优先推荐参加高等级项目评审。 

三、立项程序 

1.课题申报负责人确定研究课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科研项目申报书》/《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科研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一式三份)交至所在学院。 

2.艺术学院(艺术系)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答辩(评审要求见附件2),形成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 

3.艺术学院(艺术系)将拟立项项目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4.在学院(求真学院)评审推荐的基础上,教务处进行审核后确定立项项目。 

四、材料报送 

请各老师、同学于4月1日下午16点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刘苗苗邮箱,纸质稿交至艺术学院学工办306刘涛涛处。

联系人:刘苗苗(学生),电话:17858363162,邮箱:1836569274@qq.com。 

联系人:刘涛涛(老师),电话:2321263。  

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