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高级别论文(专著)发表(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4-09 10:55:09   作者:admin   点击量:12

为进一步活跃学术氛围,促进学位点和学科建设,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开展的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活动予以报销经费支持,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术专著(不含作品集、作品欣赏及电子出版物)出版

1、权威出版社出版专著:学院报销资助上限2.0万,所在学科建设经费报销资助上限1.0万

2、一级出版社出版专著:学院报销资助上限1.5万,所在学科建设经费报销资助1.0万

3、一般出版社出版专著:学院报销资助上限0.8万元。

二、教材出版(专业课)

1权威出版社出版教材:学院报销资助上限1.5万,所在专业建设经费报销资助上限1.0万

2一级出版社出版教材:学院报销资助上限1.0万,所在专业建设经费报销资助0.8万

3一般出版社出版教材:学院报销资助上限0.8万元。

三、学术、教研论文发表

1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学院报销资助上限1.5万,所在学科(专业)建设经费报销资助上限1.0万

2、一级期刊发表论文:学院报销资助上限1.0万,所在学科(专业)建设经费报销资助上限0.5万

四、出版社及期刊的级别认定,依据学校认定相关文件为准。

出版资助的专著作者要以湖州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并在显著位置标明:湖州师范学院经费资助。经本人申请审核后所资助款项直接汇至出版机构。

五、受资助的专著最终出版后,需要留存10本至艺术学院资料室。

六、本办法由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2019年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