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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13:33:57   作者:admin   点击量:29

各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湖师院教字〔2011〕59号)文件精神,为鼓励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积极开展新实验仪器设备的自制或现有仪器设备的改进等创新活动,以改善实验教学条件和提高实验技术水平,现将2019年度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等工作的需要,须自制或改进的实验仪器设备。该设备应是目前市场上没有供应且特殊的专用实验仪器设备;或国内外市场虽有供应,但价格昂贵;或现有仪器设备的创新性改进。项目实施后能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增加实验项目或更新原有实验内容,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二、申报与评审

(一)自制设备项目以1套为基准申请项目经费。项目经费仅可用于相关的资料费、耗材费、加工费、差旅费、邮寄费等。项目经费不含专利费。

(二)自制设备项目立项评审参照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评审程序,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申报,学校组织评审,经学校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发文公布。

(三)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经费分配方案

(四)立项项目应在申报的建设期内完成,按要求撰写总结报告,并做好验收与鉴定工作。如不能按原计划时间完成,项目负责人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重新确定完成时间。项目建设期一般应为1年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申报项目填写《湖州师范学院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申报材料纸质稿1式2份,请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经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汇总后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电子稿发送到zhanghua@zjhu.edu.cn。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相关表格在实验室建设管理处 “资料下载”下载。联系人:张华 666962  1999。

湖州师范学院自制实验仪器设备项目申请书(2019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