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19〕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第一、二批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程。已获认定的,不再重复申报。
2.第二批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师教育类)申报建设课程。
3.已获得“2018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及省教育厅推荐参加 2019 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选的课程,经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可直接认定为 2019 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湖州师范学院申报第二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项目清单
序号 | 学院 | 课程名称 | 课程负责人 | 项目类别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现代教育技术 | 胡水星 | 教师教育类申报建设课程 |
2 | 教师教育学院 | 心理学基础 | 刘盛敏 | 教师教育类申报建设课程 |
3 | 教师教育学院 | 机器人与创客教育 | 陈劲光 | 教师教育类申报建设课程 |
4 | 文学院 | 古代文学 | 胡淑娟 | 第二批立项建设课程 |
5 | 医学院 | 人体解剖学 | 张博 | 推荐参加2019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选课程 |
6 | 求真学院 | 电气控制与PLC技术 | 钱懿 | 第二批立项建设课程 |
4.除上述课程外,我校推荐2门课程非省平台开课的课程参加认定。
二、申报课程要求
申报课程具体要求见《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19〕5号)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1.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认定材料《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 1)和《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 3)。 在省平台开课的课程无需填写纸质的《课程数据信息表》,课程负责人可从 10 月 15 日开始登录省平台,进入“认定申报”项目,进行课程数据信息核实确认,提交认定申请;非省平台开课课程需提供由所在平台确认盖章的《课程数据信息表》。
2.学院党委对课程意识形态进行审核并填写《在线开放课程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2)。审核材料需要学院领导签字、盖党委章。
3.变更课程负责人信息的,需填报《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信息变更表》(附件 5)。
4.已获得省教育厅推荐参加 2019 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选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填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请表》 (附 件 6)。
上述材料纸质稿请于10月14日下班前交至艺术学院15-301教学办孙云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孙云,联系电话:662503,邮箱:02682@zjhu.edu.cn。
艺术学院教学办
2019年10月8日
附件:
1.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
2.在线开放课程意识形态审核表
3.课程数据信息表
4.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
5.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信息变更表
6.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请表
7.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