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15年引进人员有关政策的通知》(湖师院发〔2015〕19号)的有关规定,对引进人才进行聘期第一阶段考核,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年到我校工作的博士及以上人才;2013和2014年引进博士第一阶段考核预警人员。
二、考核内容
根据进校时签订的人才引进合同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聘期第一个四年工作目标,即聘期第一阶段考核指标;或年薪制人员年度工作目标。
三、考核程序
1. 引进人才本人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聘期第一阶段工作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和《引进人才业绩汇总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
2. 所在学院/部门组织学术分委员会或专家进行评议,提出明确考核意见,并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报送校人事处;
3. 校职能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组织专家对照引进合同、目标责任书及《考核表》,提出考核结果建议。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工作要求
1.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严肃认真、合理公正做好此次考核工作的各个环节。
2. 参加考核的引进人才要如实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聘期第一阶段工作考核表》,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 本人引进合同(含工作目标责任书)复印件1份;
2. 考核表2份及相应支撑材料1份。根据考核表中填写任务完成情况,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原件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相符”,装订成册后由学院加盖公章。
3. 请各单位于2019年10月16日将上述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人事处(明达楼427办公室),电子版考核表以“引进人才聘期考核+所在学院”为邮件主题,发送至02148@zjhu.edu.cn。
联系人:王敏 , 联系电话:2321557。
湖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年度工作考核表.docx (年薪制人员填写)
人事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