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浙宣干〔2005〕27号)和湖州市相关要求,我校开展第七批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的人才范围主要包括理论、新闻、文艺和文化经营管理等4个类别,文化专门技术人才纳入相应类别进行推选。具体推荐范围详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一般应全职在市内或本市派出机构工作。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热爱宣传思想文化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工作实绩突出,专业成果显著,是本领域公认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业务骨干,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1月1日,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1月1日,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要占一定的比例。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应被评为或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个别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或成就影响大、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经报请省委宣传部批准后可在学历、职称上适当放宽条件,纳入推荐范围。对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人选的职称不作硬性要求,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对新的文艺群体、民间文化人才、商业网站编辑、网络名人等非公领域文化人才的学历和职称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
2.各单位于11月27日下午5:00前将《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表》(附件2)和《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对象综合表》(附件3)电子稿发送至宣传部。
联系人:俞卫良,联系电话:2321217,669796,yuwe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