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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十批援疆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4 9:09:15   作者:admin   点击量:233

各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批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组通〔2019〕29号)和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批援疆教师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1.指标及服务年限

我校可选派2名教师,服务年限1.5年。

援藏(疆)单位

职位要求

备注

阿克苏教育学院

转设工作组成员1名

中级及以上职称,有高校教学经验,有师范院校转设方面的工作经验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思政部副主任1名

级及以上职称,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专任教师(辅导员不得申报)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教学管理经验

2.选派要求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已满2年(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1月31日),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http://www.zjhrss.gov.cn/art/2014/3/1/art_1442999_7441.html)规定资格条件的,可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鼓励已经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参加援藏援疆工作。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受援地区艰苦工作,一般在55周岁以下。选派单位要统一组织体检,确保选派教师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三、其他 

每个单位候选人不得超过1名,请各单位将援疆教师人选名单(附件2 各单位盖章)、干部任免审批表(附件3,从任免表编辑器3.0导出格式,计算年龄时间修改为20200131、党风廉洁材料(各学院教职工由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出具、机关教职工由机关党委出具、直属单位教职工由直属党支部出具)、主要表现材料(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在2019年12月6(周五)上午下班前交人事处。纸质材料两份,正反打印,电子稿同时提交

联系人:朱竞,电话:2321126,电子邮件:01923@zjhu.edu.cn

相关附件链接:http://rsc.zjhu.edu.cn/Art/Art_54/Art_54_80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