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4]55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学生申报、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2届毕业生课外学分审核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4月28日至5月2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工办沈老师联系,电话:2321262、17816045322(66)。具体情况见附件:
艺术学院2022届毕业生课外学分认定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