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4]55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学生申报、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外学分审核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4月19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工办沈老师联系,办公地点:艺术学院16-306,电话,0572-2321262。具体情况见附件:
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外学分认定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