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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资助对象拟认定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4 16:40:04   作者:   点击量:10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及《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核,拟认12同学为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拟认定研究生资助对象名单

序号

学号

专业

认定困难级别

1

2024385121

艺术设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A)类

2

2024385105

艺术设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A)类

3

2024385224

艺术设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A)类

4

2023385321

艺术设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A)类

5

2023385118

艺术设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A)类

6

2023385303

艺术设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A)类

7

2024385103

艺术设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B)类

8

2024385204

艺术设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B)类

9

2023385216

艺术设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B)类

10

2023385204

艺术设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B)类

11

2024385215

艺术设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B)类

12

2024385123

艺术设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B)类

公示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姜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572-2321399,电子邮箱:02974@zjhu.edu.cn。   


                      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