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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2 9:44:27   作者:   点击量: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创新创业教育文件精神,调动我大学生开展科研训练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学生“创意、创造、创业”等创新能力,助力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艺术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组队合作研究,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每位学生只能申报负责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已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且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

二、立项原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由本科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并独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位

学校鼓励研究课题重点关注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具体问题,强调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重点资助以A类学科竞赛为产出的项目和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

项目立项采用限额推荐,采取学院自主立项与学校审查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25年全校计划立项创新类项目共计360项,艺术学院计划立项26项(创业类项目不限项学生自主申报后学院将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对项目质量进行排序报送教务处。

实行院-校-省-国四级项目管理制度,请各位老师认真指导修改,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学生自主申报项目中,排序60%的项目直接录入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并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省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评审工作另行通知)。排序在前60%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湖州师范学院在校大二、大三、大四(只限被本校录取研究生的大四学生)全日制本科学生;同一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国家级项目不能超过2项。

三、申报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立项程序

1.课题申报负责人确定研究课题,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一式三份)交至学院。

2.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组织立项评审(评审要求见附件3),形成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对项目质量进行排序。

3.学院将拟立项项目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4.教务处在学院评审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审核,确定立项项目。

5.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校级项目排序进行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具体工作另行通知),请评审排名在前60%的校级项目做好国家级项目申报书填写的准备(确保项目负责人学号、姓名正确,一但导入省平台将无法修改)。

五、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4月6中午12:00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艺术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联系学生邮箱,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16-306卢老师处

温馨提示:1.由于盲审需要,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不要装订,用夹子或回形针固定即可。

       2.项目申报书结尾的导师意见、院(系)意见、学校意见请调整到同一页。

联系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21262

联系学生:刘诗雨   联系电话:19858825933   邮箱:1253394898@qq.com

六、经费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由学校给予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费、实验材料费、调研费、版面费、会议费等必要开支。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制度执行。


项目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