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湖州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关于授予硕士学位的规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会议,对学位申请人曹敏等95名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建议授予曹敏等95名研究生艺术专业硕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6日-5月2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实名向学院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572-2321399
邮箱:02986@zjhu.edu.cn
公示结束后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艺术学院
2025年5月16日
附件: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国内研究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