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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9 17:16:53   作者:   点击量:10

为规范有序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强化科研成果全流程管理,全面提升项目实施质量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效,现决定对2024年度立项的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2023年度延期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工作要求

学院将以严谨务实的学术态度开展项目评估,严格审核项目成果的真实性与创新价值。切实扭转重申报轻结题的倾向,杜绝形式主义与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结题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结题材料规范

1.基础材料:完整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省级/校级对应版本),省级项目还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

2.成果支撑材料:提供具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效能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成果报告及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产品原型、应用场景图片及用户反馈、竞赛获奖证书或行业认证文件等。

3.延期申请规范:确需延期项目须在结题截止前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中期成果报告及进度规划方案。延期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且不接受毕业年级学生作为负责人的项目延期申请。

4.经费管理机制:验收不合格项目学院将按比例扣减经费,转至优秀项目作为奖励。

5.双轨项目要求:同时获批省级、校级的项目须分别完成两类材料申报

三、验收标准体系

1.验收结果分级

  2023延期项目:合格/不合格

  2024立项项目:优秀(小于等于20%)/良好/合格/不合格/延期

2.项目评审细则

(1)结题“优秀”结题申报书内容完整的基础上,有1篇及以上已见刊的公开发表论文(有论文录用通知也可以),或者有1项及以上已申报成功的专利,或者有1项及以上省级以上相关竞赛的获奖;

(2)结题“良好”结题申报书内容完整的基础上,在专利研发、产品图片设计、推广应用、科研竞赛等方面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研究成果,但未达到优秀的标准;

(3)结题“合格”:没有论文、专利、竞赛等成果,但结题申报书内容完整,结题材料符合结题要求,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成果;

(4)结题“不合格”: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放弃结题,或者该项目无内容完整的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无法完成结题任务,经评审后确认该项目无实质性研究进展与研究成果。

提示:结题“不合格”项目:将影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具体评价细则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湖师院党办发〔2022〕10 号),另外,结题“不合格”项目将扣除部分项目经费补贴给验收优秀的项目。结题不合格项目的指导老师,将影响其指导申报其他科研项目。

验收实施程序

1.项目材料提交:各项目负责人需将结题材料含指导老师意见和电子签名以及项目成果相关附件的电子材料(命名为:汇总表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于6月8日中午12:00发送到邮箱:3560148745@qq.com(联系学生干部:彭瑞影,联系电话:15925798760)。纸质报告书和项目成果附件(一式三份)请交至16-306卢扬帆老师处,联系电话:0572-2321262/682672。

2.学院自主验收:学院组建专家评审组,进行项目材料的验收工作。双轨项目实行“一次评审,分类认定”机制。

3.材料存档管理学院将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分类存档。

4.学校审核备案学院将结题验收情况总结报告、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稿交学校教务处备案。

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