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强化科研成果全流程管理,全面提升项目实施质量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效,现决定对2024年度立项的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2023年度延期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工作要求
学院将以严谨务实的学术态度开展项目评估,严格审核项目成果的真实性与创新价值。切实扭转“重申报轻结题”的倾向,杜绝形式主义与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结题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结题材料规范
1.基础材料:完整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省级/校级对应版本),省级项目还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
2.成果支撑材料:提供具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效能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成果报告及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产品原型、应用场景图片及用户反馈、竞赛获奖证书或行业认证文件等。
3.延期申请规范:确需延期项目须在结题截止前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中期成果报告及进度规划方案。延期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且不接受毕业年级学生作为负责人的项目延期申请。
4.经费管理机制:验收不合格项目学院将按比例扣减经费,转至优秀项目作为奖励。
5.双轨项目要求:同时获批省级、校级的项目须分别完成两类材料申报。
三、验收标准体系
1.验收结果分级
2023延期项目:合格/不合格
2024立项项目:优秀(小于等于20%)/良好/合格/不合格/延期
2.项目评审细则
(1)结题“优秀”:结题申报书内容完整的基础上,有1篇及以上已见刊的公开发表论文(有论文录用通知也可以),或者有1项及以上已申报成功的专利,或者有1项及以上省级以上相关竞赛的获奖;
(2)结题“良好”:结题申报书内容完整的基础上,在专利研发、产品图片设计、推广应用、科研竞赛等方面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研究成果,但未达到优秀的标准;
(3)结题“合格”:没有论文、专利、竞赛等成果,但结题申报书内容完整,结题材料符合结题要求,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成果;
(4)结题“不合格”: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放弃结题,或者该项目无内容完整的结题报告书及支撑材料,无法完成结题任务,经评审后确认该项目无实质性研究进展与研究成果。
提示:结题“不合格”项目:将影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具体评价细则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湖师院党办发〔2022〕10 号),另外,结题“不合格”项目将扣除部分项目经费补贴给验收优秀的项目。结题不合格项目的指导老师,将影响其指导申报其他科研项目。
四、验收实施程序
1.项目材料提交:各项目负责人需将结题材料(含指导老师意见和电子签名)以及项目成果相关附件的电子材料(命名为:汇总表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于6月8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邮箱:3560148745@qq.com(联系学生干部:彭瑞影,联系电话:15925798760)。纸质报告书和项目成果附件(一式三份)请交至16-306卢扬帆老师处,联系电话:0572-2321262/682672。
2.学院自主验收:学院组建专家评审组,进行项目材料的验收工作。双轨项目实行“一次评审,分类认定”机制。
3.材料存档管理:学院将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分类存档。
4.学校审核备案:学院将结题验收情况总结报告、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稿交学校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