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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4 20:55:58   作者:   点击量:10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4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或毕业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创新成果(如毕业生申报,申报成果取得时间应在毕业后一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成果应为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或在政策建言上被政府部门采纳等。

()对于填补空白、具有重大实践创新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创新成果,优先鼓励申报。

()申报材料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和数据须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涉密成果不参与申报。

三、成果形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成果是指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通过独立思考、技术应用、管理优化或服务模式改进等,解决特定行业问题,并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推广价值的可验证成果。研究生创新成果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

(一)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摄影展、陶艺、服装、雕塑、动画、舞蹈、文学创作、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等。

(二)应用设计类主要包括专利许可、技术转让、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行业标准等。

(三)实践报告类主要包括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及以上实际采纳的资政报告、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经导师同意后,提交申报表、汇总表及支撑材料至所在学院

(二)学院评审推荐。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不少于3人)进行评审排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示推荐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学校评审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一是评选一批2025年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二是择优推荐参评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

五、相关说明

已获奖的创新成果若存在违反学术不端或学术失范行为,经查证属实,予以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并视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

六、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对推荐材料做好审查后提交。

(一)纸质版材料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申报人、导师如有多位,请全部填写;毕业生请在备注栏写明毕业时间与申报成果取得时间。

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申报表内承诺书需所有申报人手签;导师意见应填写完整。

3.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需附成果简介;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

(二)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1)Excel版本;《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2)和支撑材料PDF版本

2.电子材料命名规则如下:

1)汇总表_学院名称;

2)申报表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

3)支撑材料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

3.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

(三)报送要求

1.所有电子版材料制成一个压缩包,于2025820日前发送至邮箱02986@zjhu.edu.cn(注明优秀创新成果申报+学院名称),纸质版材料送艺术学院16-309办公室。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2.联系人:张老师,电话:2321399,邮箱:02986@zjhu.edu.cn

 

 

艺术学院

2025724

 

 

 附件:打包下载.zip

《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4号)

《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517号)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推荐汇总表

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