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  科研竞赛

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30 17:16:55   作者:   点击量: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创新创业教育文件精神,激发我校大学生开展科研训练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学生“创意、创造、创业”等创新能力,助力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大四学生申报只限被本校录取为研究生的大四学生)。

二、申报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立项原则

学校鼓励研究课题重点关注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中的具体问题,强调知识、技术和研究方法创新,重点资助以A类学科竞赛为产出的项目和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

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组队合作研究,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每位学生只能申报负责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已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且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

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超过2位。

四、立项数量

2026年全校计划立项创新类项目共计380项,艺术学院计划立项27项(创业类项目不限项),学生自主申报后学院将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对项目质量进行排序,再报送教务处。

五、立项程序

项目立项采用限额推荐,采取学院自主立项与学校审查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负责人确定研究课题,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填写《湖州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交至学院。

2.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组织立项评审(评审要求见附件2),形成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要求对项目质量进行排序。

3.学院将拟立项项目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4. 教务处在学院评审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审核,确定立项项目。

六、省级项目推荐

学院评审项目中排序在60%的项目录入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确保项目负责人学号、姓名等关键信息正确,导入省平台后将无法修改),推荐的省级项目可提前做好国家级项目申报书撰写准备工作。

学校将组织评审确定省级项目和国家级项目(评审工作另行通知,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具体立项名单以评审结果为准),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湖州师范大学在校大二、大三、大四(只限被本校录取研究生的大四学生)全日制本科学生,同一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国家级项目不能超过2项。

七、经费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给予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费、实验材料费、调研费、版面费、会议费等必要开支。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至计财处报销。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8下午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3)及《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4)以“艺术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联系学生邮箱,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16-306陈老师处。

温馨提示:1.由于盲审需要,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不要装订,用夹子或回形针固定即可。

     2.项目申报书结尾的导师意见、院(系)意见、学校意见请调整到同一页。

联系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21262

联系学生:刘诗雨   联系电话:19858825933   邮箱:1253394898@qq.com

项目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