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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30 11:14:49   作者:   点击量:10

为优化我校研究生导师结构,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安排及《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申请导师岗位的学位点:设计。

(二)申请类型。1.新增聘任;2.直接认定(此次仅针对已具有原单位导师资格的新引进教师);3.解除聘任。

二、选聘条件

学位点在符合《实施细则》中导师岗位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自行制定符合各学位点实际情况的选聘条件。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报

1.新增聘任: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导师资格申请信息和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http://grs.zjhu.edu.cn/),校外兼职导师申请人请先点击下方“兼职教师账号申请”获取系统登录账号。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5月9日。

2.直接认定:新引进教师已具有原单位研究生导师岗位的,填写《研究生导师岗位直接认定/解除聘任申请审批表》,并将《审批表》和原单位批准其担任研究生导师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

3.解除聘任:需要解除某学科专业导师岗位的,填写《研究生导师岗位直接认定/解除聘任申请审批表》,并将《审批表》提交至学院。

(二)学院审核推荐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议表决。

2.学院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研究生导师拟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审定

研究生院对研究生导师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其他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研究生导师拟推荐候选人名单进行评议表决,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其他

(一)原则上,学术型导师岗位不得超过2个,专业型导师岗位不得超过3个。若超出此范围,须先对超出部分的导师岗位办理解聘手续。完成解聘后,如需申请新岗位,可在限额范围内申请其他学科专业的导师岗位;如不申请新岗位,完成解聘手续即可。

(二)有正在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岗位,不允许申请解除该导师岗位。

(三)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2-2321399。


                                     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4月30日

附件一:研究生导师岗位直接认定解除聘任申请审批表.doc

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发文稿).docx

湖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发文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