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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艺术学院2026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5-25 10:48:11   作者:   点击量:10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转专业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拟申请转入艺术学院的学生,须于2026 年 5 月 28 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提交至艺术学院教学科研办(地点:15 幢 301 室)。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相应专业组织的专项考核。


环境设计专业考核标准:

一、接收条件及接收人数

1.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2025级学生,并且不接受非艺术类学生转入;

2.具备较强的手绘功底,以及对线条、色彩、色调、质感、光线、空间等进行艺术表达和结构造型的能力;

3.在总分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接收人数为2人。

二、考核与评定

(一)考核内容

1.笔试(满分100):建筑、景观效果图;

2.面试(满分100):传统文化知识,环境设计相关知识。

(二)评分标准

1.笔试评分标准:

1)透视关系、比例、结构准确(30%);

2)材质质感、光线表现准确(20%);

3)画面构图饱满、虚实处理得当,整体效果好(30%);

4)基本功扎实,技法熟练(20%)。

注:试卷上不得出现任何记号,违者作零分处理。

2.面试评分标准:

1)对相关知识点的了解程度(60%);

2)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20%);

3)应变能力(10%);

4)仪态仪表(10%)。

总成绩=笔试成绩 ×70%+面试成绩 ×30%,满分100 分,总成绩≥60分为总分合格。

三、工作流程

1.考试时间:202663日;

2.考试地点:艺术学院16—401制图工作室(笔试、面试);

3.具体安排:830——1130笔试,1330开始面试(每人10分钟左右)。

四、注意事项

考生带齐一天所需的工具材料,画纸(A3


美术学(师范)专业考核标准

一、接收条件及接收人数

1.符合学校文件要求的2025级学生,并且不接受非艺术类学生转入;

2.对所报考专业有较为浓厚的兴趣和相应的认知;

3.在总分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平衡,择优录取;

4.接收人数为1人。

二、考核与评定

(一)考核内容

1.笔试(满分100):素描石膏写生;

2.面试(满分100):仪态仪表、绘画专业相关知识、师范专业相关知识。

(二)评分标准

1.笔试评分标准:

1)形体比例、结构、造型、年龄特征准确(30%);

2)对体积、空间、质感及精神特点有一定的表现力(30%);

3)画面构图饱满、虚实处理得当,整体效果好(20%);

4)表现方法和技巧运用恰当(20%);

注:工具限用黑色铅笔或炭笔。试卷上不得出现任何记号,违者作零分处理。

2.面试评分标准:

1)仪态仪表(30%);

2)绘画专业相关知识、师范专业相关知识(70%)。

总成绩=笔试成绩 ×70%+面试成绩 ×30%,满分100 分,总成绩≥60分为总分合格。

三、工作流程

1.考试时间:202663日;

2.考试地点:艺术学院16—101油画工作室(素描)、15—101水彩工作室(面试);

3.具体安排:13:30——16:30素描,16:30开始面试(每人10分钟左右)。

四、注意事项

考生带齐一天所需的工具材料,画纸(A3


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x


艺术学院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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