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提高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效率及时效性,2024年年终科研成果的统计实行网上系统填报,进入方式为“智慧校园—业务直通车—科研系统”。
一、材料统计、填报时间节点及上报要求
1. 成果统计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去年未统计的科研成果也需填报,同一个项目、同一篇论文等科研成果在不同年份不可重复申报)。
2. 教师个人资料完善及材料填报时间:11月14日—11月25日
3. 材料审核、公示及初稿上交时间:11月25日—12月1日
学院完成各类科研业绩网上审核,并在学院公示三天。
4.职能部门审核及反馈时间:12月6日—12月13日
5.学院上报材料终稿时间:12月16日
二、材料审查要求、权责说明及其他
1. 各成果申报人对本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唯一性负直接责任;各学院科研秘书对材料审核负监察责任,所有科研业绩的申报均要求见原件并上传系统,论文录用通知、专利(软著)受理通知书、著作合同等一律不得作为科研业绩申报材料。系统所列信息项要求尽可能填写完整,附件按要求上传,方可认为审核通过,否则需退回补充并重新进行审核。填报说明详见附件。
2. 在材料核查中,如若发现重复申报、造假或学术不端等情况,将追究申报人科研诚信责任按照我校及上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提交至我校学术道德委员会进行定级处分,同时通报学院及学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
3. 请各位老师按照统计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完成个人前期科研业绩材料的录入;同时,建议有评聘、评优、考核、人才项目申报等需求的老师将所有科研材料录入系统。
附件:帮助手册
艺术学院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