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已完成课程阶段的学习,按培养计划要求应在第4学期完成专业实践,为做好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现就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要求
专业实践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主要依托学院与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建立的研究生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导师推荐或者学生自荐的校外实践岗位经过学院审核也可纳入实践范围。
校外实践基地专业实习不少于4个月,学分4分;专业实践成果展示考核合格,学分2分;实践环节不符合要求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将进行第二轮专业实践。
二、实践对象
2023级全体研究生、2022级未完成专业实践环节的研究生
三、实践安排
序号 | 实习单位 | 名额分配 | 实习待遇 | 备注 |
1 | 校内基地岗—长兴县水口乡专业实践基地 |
不超过36人
| 购买实习意外险;包食宿,每月500实习津贴 | |
2 | 校内基地岗—其他校级基地 | 购买实习意外险;食宿自理,每月300实习津贴 | ||
3 | 校外实践单位(导师推荐/学生自荐岗) | 根据申请情况定额 | 购买实习意外险;无 |
四、申请程序
(一)校内基地实践
1.学生根据“2023级研究生校内基地实践岗位数量表”填写《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内基地实践申请表》,详情见附件1;申请表发到邮箱02986@zjhu.edu.cn,备注“学号+校内基地实践申请”,截止时间:3月13日上午10点,逾期不再受理。
2.每位同学可填写2个意向单位/导师,由单位/导师审核,学院进行统筹安排,最终确认实习单位和岗位。
(二)校外实践单位(导师推荐/学生自荐岗)
1.单位资质认定:提供实践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实践单位原则上应为国内影响力较强的企业设计岗、事业单位的文化宣传/艺术策划岗,或具备行业影响力的设计机构(或公司)。
2.导师资质认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对应或相近行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技术(或管理)岗位职务,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能够胜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工作。
导师支撑材料要求:附件3《湖州师范学院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资格申请表》、实践导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或设计成果复印件。
3.实践岗位申请:学生提交《湖州师范学院艺术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申请表》,详情见附件2。
以上材料打包成一个PDF并于3月17日上午10点前发到邮箱02986@zjhu.edu.cn,备注“学号+自主择岗申请”,不能按期提交的请提前一天跟张老师报备。
(三)其他情况
校内基地实践未申请,同时校外实践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校内导师和学位点共同协调安排;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
五、工作进度及材料提交
序号 | 工作安排 | 材料清单 | 时间要求 |
1 | 校内基地实践申请 | 附件1 | 3月13日上午10点 |
2 | 校外实践单位申请(导师推荐/学生自荐) | 附件2;附件3;导师支撑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 3月17日上午10点 |
3 | 实践前期材料 | 1.附件4专业实践四方协议(或者实习协议);2.附件5实践安全责任书;实践计划表 | 实习开始一周内提交 |
4 | 实践过程材料 | 1.实践周记;2.实践过程图片视频资料; | 每月30号提交 |
5 | 实践成果材料(校外实践单位) | 1.附件6《实践手册》(签字盖章),提交相关材料,如设计作品展板、设计说明、模型、实物或视频等文件;2.项目落地证明;3.社会影响材料。 | 实践结束一个月内提交 |
6 | 实践成果材料(校内实践基地) | 1.实践手册(签字盖章),提交相关材料,如设计作品展板、设计说明、模型、实物或视频等文件;2.其他基地设计产出的成果材料。 |
六、考核要求
参照《湖州师范学院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规定》执行;学院将在研究生提交实践报告的基础上,采取汇报评审和作品展示的方式进行考核。
七、其他事项
1.校内导师应加强与实践指导教师的联系与沟通,指导研究生制定详细的实践计划并填写《实践手册》,及时掌握实践进度,不断提高实践质量。
2.专业实践活动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行。
3.在专业实践期间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服从导师和所在单位相关人员的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认真投入到专业实践学习中,完成预定的专业实践任务。
艺术学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