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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2 11:08:01   作者:   点击量:10

各位老师: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保障教学科研实验项目安全、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指引》(浙教安〔2025〕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州师范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湖师院校办发〔2021〕4号)要求,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风险评估对象

所有依托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平台开展的教学科研活动,包括:

1.课程实验教学、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实践课程、创新创业项目、学位论文实验、科研课题实验等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实验教学科研活动;

2.在研纵向、横向科研项目。

二、安全风险评估内容

重点评估以下安全要素:

1.危险源管控:特种设备、危化品、生物制剂、放射源等危险品存储使用规范。

2.设施安全状态:通风系统、压力容器、高温低温设备等运行状况。

3.防护体系完备性:个人防护装备、应急设施、安全标识配置情况。

4.管理机制健全性: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教育培训制度等。

5.人员资质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安全风险评估要求与流程

1.本(专)科生实验教学科研活动风险评估要求与流程。各系部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承担课程教师对课程教学实验内容有更新或者开展的新增实验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学位(毕业)论文、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等项目制的实验教学活动,学院将组织项目指导老师集中评估,一项目一评估。承担本(专科)实验课程教师及项目指导教师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本(专科)实验教学科研活动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1),经学院组织专家评估、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批。

2.研究生实验教学科研活动风险评估要求与流程。各系部根据研究生教学大纲,组织承担课程教师对课程教学实验内容有更新或者开展的新增实验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研究生科研项目、毕业论文等活动,学院组织项目指导老师集中评估,一项目一评估。研究生实验课程教师及项目指导教师填写《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实验教学科研活动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2),经学院组织专家评估、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批。

3.科研项目风险评估要求与流程。教师依托实验平台开展的纵向、横向科研项目,须填写《湖州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实验安全风险评估表》(附件3),经学院组织专家评估、学院审核后,理工农医类报科技处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批,文科类报人文社科处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批,已经评估过的在研项目,如安全风险无变化,不用重复评估。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组建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系部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提出方案,指导并监督落实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建立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切实把控安全风险源头。

2.科学评价。各系部要广泛宣传发动,成立风险评估专家组,按照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深入查找每个项目的安全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建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3.常态评估。各系部要建立常态化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实验项目安全风险发生较大变化时或者发现未经评估的其他实验安全风险,须重新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审批备案。

五、材料报送

报送要求。请各系部于4月9日下午17:00前,将评估表和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二份)经所在教研室或系部负责人签名后交至对应实验员处,电子稿统一发至浙政钉,命名方式为“系部+风险评估类别”。

联系方式:

序号

系部

联系人

地点

1

环境设计系、产品设计系、建筑系

张伟

16-308

2

视觉传达设计系、美术系

吴悦灵

16-308

3

服装与服饰设计系

沈亚倩

16-309


艺术学院

2025年4月2日

附件下载:

湖州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科研活动安全风险评估附件.zip